合乎仁的欲都合情合理

发布时间:2012-09-17 14:16:05    来源:网络   浏览:(116)

人欲,既然是人本性的一种体现,是不能灭绝,也不能过度膨胀的客观存在,那么,怎样才能把人欲控制在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呢?

  “以仁摄欲”。

  只要符合仁义,求乐、求富,又有何不当呢?

  老百姓在自己的“百亩之田”、“五亩之宅”(梁惠王章句上)上安居乐业,过上安康的好日子,又有何错呢?

  纵是国王,有了贪欲:“寡人好货”、“寡人好色”(梁惠王章句下),那也没有什么不对。只要国王所欲“与百姓同之”(梁惠王章句下),又有何不可呢?

  人欲本身并无什么错,关键要看是否符合仁义。“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予以为泰乎?”(滕文公章句下)孟子在回答他的学生彭更提问时,如是说。假若不符合仁义,哪怕是盛装在筐中的一顿饭,也不能吃;假若符合仁义,就是像圣贤舜那样接受圣贤尧传承的天下,也是应该的。

  就像求富,虽是人之常欲,但要符合仁义。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是强调不要为富不仁。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收入合法,先富起来。经营要遵纪守法,不干违法乱纪的事,谁能说,又有什么错呢?


  有一初涉商海的小商人,以经营药品为业。他看到药品市场上的厚利,便代销一家偏远山区药厂生产的产品。这类药厂,都是过去旧的国营厂,虽规模不大,但能生产拥有自主品牌的老药品,质量比较可靠,而且生产几十年了,拥有一定量的用户,只是体制改革后,技术改进和销售跟不上,迫切需要打开销路。在药品批发折扣上,也比其它厂家要优惠得多。选择代销这类药厂的药品,推广到大中城市,投入少,风险小,效益特别好。

  经过几年的努力,他积累了一些资本后,便想做大了。

  恰好这时,有人想拉他“干大生意”,他不由心动了。所谓的“大生意”是什么呢?贩毒!起初,他一听说,就觉得不能干,但经不起比正规经营药品高出几十倍的暴利的诱惑,便不自觉地走上了黑道。开始几次,可能是贩毒团伙的格外照顾,他都大赚了。资本翻了几十倍,一下子跃入了真正的富翁行列,他不由得飘飘然起来了。自以为自己本该就拥有那么多的金钱,便索性倾其所有,全力投入到贩毒生意上了。谁知,好梦不长,在贩毒团伙之间的恶性倾轧中,自己的血本被另一毒枭全通吃了。不久,又在警方的拉网式搜查中,落网了。

  钱一分都没有了,命也快没有了,他还有什么呢?

  后悔一切“非其道”,已经晚了。

  想发财,没有错;想大发财,也没有什么错。错的是,如此发财“非其道”。

  欲望,如果变得贪婪,那就是贪欲;欲望,如果“非其道”,那就是邪欲。

  有的人活着,以满足自己的贪欲为欲;有的人则相反,活着为追求心灵和精神境界的升华。二者,能否统一起来呢?

  “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章句下)对于美味、美色、美声、芳香以及安逸,是人,无不所好。但能否真正得到,那就不一定了。要看个人的命运如何,君子一般不去刻意追求,不是非占有不可;仁、义、礼、智及天道虽也属于命运,但都是人的天性所在,失去了就难以做人,所以,君子并不把它推托给命运,而不愿真的去实现。

  人的各种欲望,若不加以限制,那将是无止境的,也是难以完全满足的。只有用仁义,把其规范起来,才能利己利人。犹如水流,若不修渠筑堤,让其在河道中畅流,那就会泛滥成灾。惟有让水流归道,才可灌田、通航,造福一方。否则,那就由利河变为害河了。

  欲,即为水;河道,即为仁。二者不是对立,而是彼此依存,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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