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的儒释道(续)

发布时间:2012-09-01 15:39:58    来源:国学网   浏览:(126)


      以融合儒、道两家思想为基本特征的玄学理论,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基本性格与精神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是治中国哲学或中国文化者不可不知的。我在一篇题为《玄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论文中(发表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1期)举出两点为例,以说明玄学的历史作用和理论地位。第一点是说,由玄学发展起来的“自然合理”论,确立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理论形态之一,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注重自然法则、人文理性而宗教观念相对淡薄的基本性格。第二点是说,玄学认知方法上的“忘象(言)得意”论,构成了中国传统哲学中最主要的思维方式之一,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主要特点和根本精神,有兴趣者可找来一读。

      四、佛教是在两汉之际由印度传入的外来文化。当其传来之初,人们对它了解甚浅,把它看成与当时人们所熟悉的黄老之学、神仙方术相类似的学说。如袁宏在《后汉纪》中介绍说:“佛者,汉言觉,将以觉悟群生也。其教以修善慈心为主,不杀生,专务清净。其精者号为沙门。沙门者,汉言息心,盖息意去欲,而归于无为也。……故所贵行善修道,以炼精神而不已;以至无为而得为佛也。”(卷十)汉末、三国时期,佛经已渐有翻译,迨至东晋时期,则开始了大规模佛经传译的工作。其间,姚秦时著名佛经翻译家鸠摩罗什及其弟子所翻译的佛经,以译文传意达旨,译笔优美通畅,而广为传颂,影响至今尤存。它对于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时,东来传教的高僧日多,本土的出家僧众也激增,其间有不少的饱学大德,因此,佛教在社会上的影响迅速扩大。东晋南北朝以来,随着佛教影响的扩大,随着本土人士对佛教教义的深入了解,佛教这一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就暴露出来了。接着,两者之间的冲突,也就不可避免地爆发了。由于当时中国本土文化以儒、道为代表的格局已经形成,所以佛教与本土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也就表现为佛、道与佛、儒之间的矛盾冲突。

      这里所说的佛、道冲突中的道,已不单是指先秦的老庄、汉代的黄老等道家,它同时也包括了东汉末产生的道教,而且从形式上来看,更多地是与道教的矛盾冲突。佛教与道教的矛盾冲突,虽然也有因教义上的不同而引起的斗争,但道教主张长生久视、肉体成仙,而佛教则宣扬诸行无常、涅槃寂灭,这样两种根本相反的解脱观,自然是会发生冲突的。但佛道两教之间的冲突,更多的却是发生在争夺社会地位上。从南北朝至五代,先后发生过四次较大规模的灭佛运动,佛教中人称之为“三武一宗法难”。这四次灭佛运动都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原因的,但其中前两次的灭佛运动,即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和北周武帝建德二年那两次,则又是与道教的争夺统治者的崇信,确立其社会的正统地位直接有关。唐武宗会昌五年的那次灭佛运动,其中也有道教人士参与劝谏。只有五代后周世宗的废佛运动,未见有道教的掺入。在两教争正统的斗争中,双方都编造了不少荒诞的谎言来互相攻击,抬高自己。如,道教编造《老子化胡经》等,谎称老子西行转生为释迦佛;佛教也如法炮制伪造各种文献,或声称老子转世为佛弟子迦叶,或分派迦叶转生为老子等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没有什么价值。

      佛教与儒家的冲突,最直接的是佛教的出世主义、出家制度明显有违于儒家提倡的伦理纲常等礼教。所以两家斗争的焦点,也就主要集中在佛教的出世出家是否违背了中国传统的孝道和忠道。在这一斗争中,坚持儒家立场者,激烈抨击佛教的出家制度教人剃须发、不娶妻、不敬养父母等,完全违背了孝道;而出世主义则不理民生、不事王事、不敬王者等,又完全违背了忠道。因而极贬佛教为夷教胡俗,不合国情,必欲消灭之而后快。站在佛教立场者,为求得在中国的生存,则竭力采取调和态度,辩明其不违中国礼俗之根本。如东晋著名高僧慧远就申辩说:“悦释迦之风者,辄先奉亲而敬君;变俗投簪者,必待命而顺动。若君亲有疑,则退求其志,以俟同悟。斯乃佛教之所以重资生,助王化于治道者也。”(《沙门不敬王者论》“在家一”)这是说,信佛教者是把奉亲敬君放在第一位的,如果得不到君亲的同意或信任,则要退而反省自己的诚意,直到双方都觉悟。这也就是佛教对于民生、治道的禆益。他还说,出家人虽然在服饰上、行为上与在家人有所不同,但他们有益民生、孝敬君亲,与在家人没有两样。所以说:“如令一夫全德,则道洽六亲,泽流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同前“出家二”)

      从理论方面讲,当时佛教与儒道的斗争主要集中在神的存灭、因果报应等问题上。成佛是佛教徒的最高理想,对此问题,当时的中国佛教徒提出了一种“神明成佛”的理论。梁武帝肖衍甚至专门写了一篇题为《立神明成佛义记》的论文来发明此义。他在文中说:“源神明以不断为精,精神必归妙果。妙果体极常住,精神不免无常。”这里所谓“神明”,指人的灵魂;“不断”,是不灭的意思;“妙果”,则即指成佛。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的灵魂要修炼到不灭,才可称作“精”;这种“精”的“神”,最终必定成就佛果。佛果为彻悟之体,所以永恒不变;精神则尚处于过程之中,不能免于流动变迁。沈绩对这句话注解道:“神而有尽,宁为神乎?故经云:吾见死者形坏,体化而神不灭。”他引经据典地说明了“形坏神不灭”的论点。当时的儒、道学者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形神相即”、“形质神用”、“形死神灭”等观点。又,佛教讲因果报应,特别是讲三世报应,这也是与中国传统观念不一致的。佛教的业报,强调自已种下的因,自己承受其果报。有的现世受报,有的来世受报,有的则经过二生三生,乃至百生千生,然后才受报。而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则盛行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周易》“坤卦文言”)的教训。即祖先积善或积不善,由子孙去承受福或祸,而主要不是本人去承受。所以,晋宋齐梁期间围绕神灭、神不灭和因果报应等问题曾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

      在佛教与儒、道发生矛盾冲突的同时,更值得注意的是佛教与儒、道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这里,我们首先从佛教方面来看一下这种渗透和融合。佛教传入之初,为使中国人理解这一外来宗教的思想,借用了大量的儒、道所用的传统名词、概念来比附译释佛教的一些名词、概念。此即所谓“格义”的方法。如,以无释空,以三畏(《论语·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拟三归(归依佛、法、僧),以五常(仁义礼智信)喻五戒(去杀、盗、淫、妄言、饮酒)等。这种借用现象,在对外来文化的传译初期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由于佛教传入初期,人们对其了解不深,这种名词、概念的借用,也就给一般人带来了不少的误解。而这种误解,也就使儒、道的思想渗入了佛教之中。陈寅恪先生在其所著《支愍度学说考》一文中,举出《世说新语》刘孝标注所引当时般若学中的心无义曰:“种智之体,豁如太虚。虚而能知,无而能应。居宗至极,其唯无乎?”然后评论说:“此正与上引《老子》(“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易系辞》(“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之旨相符合,而非般若空宗之义也。”陈先生的评论是很深刻和正确的。

      如果说,这种初期的融入尚是不自觉的话,那末后来佛教为了在中国扎下根来,则进行了自觉的、主动的融合。首先在译事方面,佛教学者总结了“格义”法的缺陷,以及在翻译中过分讲求文辞,而忽略其思想意义等问题,主动积极地吸收和提倡玄学“得意忘象(言)”的方法,以领会佛典所传达的根本宗旨和思想精神。正如东晋名僧道生所说的:“夫象以尽意,得意则象忘。言以诠理,入理则言息。自经典东流,译人重阻,多守滞文,鲜见圆义。若忘筌取鱼,始可与言道矣!”(《高僧传》卷七)又如,东晋名僧僧肇,深通老庄和玄学,他的著作《肇论》,借老庄玄学的词语、风格来论说般若性空中观思想。在使用中国传统名词和文辞来表达佛教理论方面,达到了相当高妙的境地,深契忘言得意之旨。所以说,玄学对于佛教的影响是很深的,它在连接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方面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当然,反过来佛教对于玄学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两晋之际,玄学家以佛教义理为清谈之言助,已在在皆是,所以玄佛融合成为东晋玄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在中国儒、道、玄思想的影响下,原印度佛教的许多特性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诸如,印度佛教杂多而烦琐的名相分析,逐渐为简约和忘言得意的传统思维方式所取代;印度佛教强调苦行累修的解脱方法,则转变为以智解顿悟为主的解脱方法;印度佛教的出世精神,更多地为世出世不二,乃至积极的入世精神所取代,等等。而在理论上则更是广泛地吸收了儒家的心性、中庸,道家的自然无为,甚至阴阳五行等各种思想学说。正是经过这些众多的变化,至隋唐时期,佛教完成了形式和理论上的自我调整,取得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协调,形成了一批富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如: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等。佛教终于在中国扎下了根,开出了花,结出了果。与此同时,佛教的影响也不断地深入到了人们的日常衣食、语言、思想、文学、艺术、建筑,乃至医学、天文等各个方面。至此,佛教文化已成为整个中国文化中可以与儒、道鼎足而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唐宋以来的知识分子,不论是崇信佛老的,还是反对佛老的,无一不出入佛老。也就是说,这时的佛教文化已成为一般知识分子知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要想真正了解和把握东晋南北朝以后,尤其是隋唐以后的中国历史、文化,离开了佛教是根本不可能的。

      五、佛教文化在中国的生根和发展,对于中国传统的儒、道思想也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促使它们在形式和理论上自我调整和发展更新。

      由于汉末道教的创立和发展,此后道家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了。道教是在杂糅原始宗教、神仙方术、民间信仰等基础上,附会以道家老子思想为理论依托而建立起来的。后来又受到佛教的影响,仿效佛教的戒律仪轨、经典组织等,使自己不断地完善起来。道教尊奉老子为其教主,以老、庄、文、列诸子的著作作为最根本的经典,如尊《老子》为《道德真经》,尊《庄子》为《南华真经》,尊《文子》为《通玄真经》,尊《列子》为《冲虚至德真经》等。所以,就这方面来讲,道教与道家是密不可分的,因而在人们平时所称的儒、释、道中的道,一般都是含混的,并不严格限定它是专指道家还是道教。

      其实,道家与道教是有根本区别的。简而言之,道家是一个学术流派,而道教则是一种宗教。先秦道家,尤其是老子倡导的自然无为主义,在描述道的情况时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四章);而在称颂道的崇高品德时则说:“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同前六十四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前五十一章)等等。这些论述,在当时来讲更是具有一定的反宗教意义。即使在道教问世之后,道家与道教无论从形式上或理论上也还是有区别的。如魏晋玄学家王弼、嵇康、阮籍、郭象、张湛等人所发挥的老、庄、列思想,人们绝不会说他们讲的是道教,而必定是把他们归入道家范畴。反之,对葛洪、陶弘景、寇谦之等人所阐发的老庄思想,则一定说他们是道教,而不会说他们是道家。这倒并不是因为葛洪等人具有道士的身份,而主要是由于他们把老庄思想宗教化了。具体说,就是把老庄思想与天尊信仰、诸神崇拜、修炼内外丹、尸解成仙等道教的种种宗教寄托和目标融合在一起了。而这些在玄学家所发挥的道家思想中是找不到的。以此为基准去判别汉末以后的数以千计的老、庄、文、列的注解释义著作,那么哪些应归入道家,哪些应归入道教,应当是十分清楚明白的。当然,这种分辨并不涉及这些著作的理论价值的高低评价问题。事实上,在佛教理论的刺激和影响下,道教理论从广度上和深度上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不少道教著作在一些方面对道家思想有很多的丰富和发展,有的甚至对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也是有贡献的。

      总之,所谓儒、释、道中的道,包括了道家和道教。即使当人们把儒、释、道称为“三教”时,其中的道也不是单指道教。(这里需要附带说明的是,中国传统上所谓“三教”的“教”,其含义是教化的教,而不是宗教的教。)所以,当我们总论“三教”中的“道”时,既要注意道家,也要注意道教,不可偏执;而当我们研究和把握某一具体的著作或思想家时,则应当分清它究竟是道教还是道家,不可笼统。

      儒家思想理论在佛教的冲击和影响下,也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如上面所提到的,东晋以后佛教思想就深入到了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尤其是宋元以后的知识分子无一不出入于佛老,这些都还只是现象上的描绘。其实,佛教对儒家最主要的影响是在于它促使儒家对发展和建立形上理论的深入探讨。与佛教相比,原始儒家在理论上更注意于实践原则的探讨与确立,其中虽也有一些形上学的命题,但并没有着意去加以发挥。所以在形上理论方面,原始儒家甚至还不如道家。佛教传入后,它那丰富深奥的形上理论,给儒家以极大的冲击和刺激,一度还吸引了大批的优秀知识分子深入佛门,去探其奥秘。而且,确实也由此而涌现出一批积极探讨形上理论的儒家学者。唐代著名学者柳宗元,在评论韩愈的排佛论时说,韩愈给佛教所列的罪状,都是佛教中的一些表面东西,至于佛教内所蕴含的精华,他根本不了解。所以说:韩愈完全是“忿其外而遗其中,是知石而不知韫玉也”。实际上,“浮图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诚乐之,其于性情奭然,不与孔子异道。”(《柳宗元集》卷二十五《送僧浩初序》)这段话表明,柳宗元透过儒、佛表面的矛盾,看到了佛教理论有与儒家思想相合之处,其见地显然高出韩愈一筹。其实,韩愈虽强烈排佛,但也不能完全摆脱佛教的影响。他所标举的儒家道统说,与佛教的判教和传灯思想不能说全无关系。

      人们常把宋明理学的萌发,推求于韩愈及其弟子李翱。韩愈对宋明理学的影响,主要在他所标举的儒家道统说。而李翱对宋明理学的贡献,则在于他指出了一条探讨儒家心性形上理论的途径。在韩愈那里,还是遵循比较传统的儒家思路的,即更注重于具体道德原则的探讨。如他在《原道》一文中说:“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对佛、老的去仁义而言道德大加批评,流露出了他对探讨形上问题的不感兴趣。然而,他的弟子李翱则对探讨形上理论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受佛教的影响,作《复性书》三篇,以探求儒家的形上理论。他在说明他作此文的意图时说:“性命之书虽存,学者莫能明,是故皆入于庄、列、老、释。不知者,谓夫子之徒不足以穷性命之道,信之者皆是也。有问于我,我以吾之所知而传焉。遂书于书,以开诚明之源,而缺绝废弃不扬之道,几可以传于时。”那末,他所发掘出来的发挥儒家性命之道的书,是些什么书呢?从他在《复性书》中所征引和列举的看,主要是《易》和《中庸》。以后,宋明理学发挥儒家性理之学以与佛教抗衡,其所依据的基本经典主要也就是《易》和《中庸》等。开创理学的北宋五子(周敦颐、张载、邵雍、程颢、程颐),无一例外地都是借阐发《易》理来建立自己的理论的。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则进一步通过系统的阐发,又把“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也提到了儒家阐发“性命之道”的基本典籍之列。所以把宋明理学的萌发追溯到唐代的韩、李是很有道理的。

      理学以承继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的道统和复兴儒学为己任。然而,他们所复兴的儒学,已不完全是先秦的原始儒学了。一方面,理学的形上理论受玄学影响极深,如玄学所提倡的“自然合理”的理论形态,为理学所积极接受和发展。另一方面,理学受佛教理论的影响也甚多。如理学大谈特谈的“主静”、“性体”、“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理一分殊”等等,无一不与佛教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理学所代表的儒学,在理论形态上与先秦原始儒学存在着不同。先秦原始儒学的许多具体道德规范,到了理学家手中就平添了许多形上学的道理。如,关于“仁”,孔子所论不下数十条,但都是十分具体的。他答颜渊问仁,曰:“克己复礼为仁”;答仲弓问仁,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答司马牛问仁,曰:“仁者其言也讱”;答樊迟问仁,曰:“爱人”(以上均见《论语·颜渊》),曰:“先难而后获”(《雍也》);答子张问仁,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曰:恭、宽、信、敏、惠”(《阳货》)。此外,又如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刚、毅、木、讷、近仁”(《子路》)等等,无一不是具体践行的条目。孟子论仁则除了讲“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外,更推及于“爱物”,并与“义”并提,强调“居仁由义”(《尽心上》),最终具体落实到推行“仁政”等等。可是,到了理学家那里,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如朱熹释“仁”,一则说:“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学而注》);再则说:“为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颜渊注》)。这里一变而为主要是对“仁”的形上理论的阐发了。这种理论上的判别,也是我们特别需要注意的。

      六、综上所述,中国文化中的儒、释、道三家(或称“三教”),在相互的冲突中相互吸收和融合;在保持各自的基本立场和特质的同时,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家的发展历史,充分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融合精神。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到19世纪中叶以前,中国文化一直延续着儒、释、道三家共存并进的格局。历代统治者推行的文化政策,绝大多数时期也都强调三教并用。南宋孝宗皇帝赵昚说:“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转引自刘谧著《三教平心论》卷上)这是很具代表性的一种观点。所以,当人们随口而说:中国文化是儒家文化的时候,请千万不要忘了还有佛、道二家的文化,在国人的精神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们说,中华人文精神是在儒、释、道三教的共同培育下形成的,这话绝无夸张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