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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博会授课导师评审标准

发稿时间:2012-06-09 文章来源:爸妈在线心博会工作委员会 [返回上一页]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际授课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培训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次心博会参会授课导师,其他培训活动以此为参照。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心理培训及心灵成长的课程教学;具有高尚的品德和完善的人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衷于爱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和国家、集体组织的文化宣传活动。

  第四条 专业素养要求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具备较强的专业研究及教学能力。

  授课风格为学员普遍接受,并自成体系。

  申报课程内容必须上报培训大纲。

  申报课程必须之前至少独立开课30次。

  新课程需上报爸妈在线学术委员会审定。

  申报课程必须是授课导师独立研究成果,涉及到他人的学术内容和研究成果要在课堂中讲明引用来源,未知来源的内容须声明为引用。

  申报课程如发现剽窃、盗用他人研究成果及工作成果,立即取消授课导师资格,并追加处罚。

  申报人所出具个人资历如有造假和过度宣传内容,立即取消导师资格,并追加处罚。

  第五条 影响力

  1.授课导师必须为所在行业领域内知名或颇具号召力的导师。

  2.在国内知名学府任教或在知名学术专业刊物发表过研究文章。

  3.在国外开展过教学培训工作,并被国外授予相关荣誉(正规学府或学术专业机构)。

  4.在其所在行业或所研究领域开展培训教学人数及课时数达到一定规模(以千人次计算)。

  5.出版相关专业书籍达到一定数量(以印刷量1万计算)。

  参会导师至少符合以上一项,第一项须经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准。

  第六条 国际导师

  1.国际知名导师,被国内行业内普遍认可。

  2.国外知名学术机构成员、专业团体导师。

  3.曾在国内开展专业教学,曾获得国内专业机构授予的荣誉。

  4.授课内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适合中国学员。

  第七条 申报方式

  本次心博会授课导师采取内部选评和推荐报名2种。

  1.内部选评,经内部选评通过后的导师需按要求提报课程大纲等学术内容。

  2.推荐报名,推荐人要出具推荐信和被推荐人相关学术能力证明,推荐人要与被推荐人联系,获得认同后方可推荐。

  第八条 邀请导师(根据心博会的实际安排,受邀导师不受以上条款要求)

  以上评审标准解释权归爸妈在线心博会工作委员会。

  附:心博会授课导师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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