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在线促进基层发展巡导工作规则

来源:爸妈在线心理网作者:匿名时间:20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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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爸妈在线促进基层机构发展巡导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各级机构工作绩效,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各加盟机构升格决策服务,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促进发展巡导(以下简称“巡导”)是指:经爸妈在线元老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影响各地加盟机构提效升格的重大问题进行跟踪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参考意见。

  第三条 爸妈在线专门成立促进基层机构发展巡导工作协调领导委员会(简称“协委会”),由爸妈在线创办人胡煜总裁担任协委会主任,元老院领导成员和相关中心负责人组成。协调领导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胡煜

  常务副主任:李豫成

  副主任:赵晓达、陈育志、丰柯、莫伦、段晓英、杨素晖

  委 员:张晓丽、张洪涛、梁紫瑜、王志平、白宛仙、段玉芬(及相关机构负责人)

  协委会主要职责:起草爸妈在线年度巡导工作纲领;组织相关部门对巡导工作进行协调,推动全线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巡导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汇编等工作。

  元老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巡导的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巡导经费的预结算及管理,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等。

  第四条 巡导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总部中心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努力为各加盟机构提效升格提供切实可行的决策依据和建议。

  第二章 计划与布置

  第五条 区域巡导的活动计划,应主动与当地个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解,广泛征求意见,力求把握重点、热点和难点。巡导内容主要包括:各中心主要业务、加盟机构提效升格发展实际需要、总部领导或部门交办的阶段工作等。

  协委会可就关注、重视的问题,提出巡导计划指示或明确巡导活动要求。

  第六条 巡导办于每年1月底前,申报当年第一阶段巡导计划,获准后即下发巡导通知。各中心(机构)可提出区域巡导计划建议,并填写《爸妈在线***中心年度巡导申报表》,列明巡导主题、主办中心(机构)、负责人、时间节点、主要内容以及成果表现形式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训导办。

  第七条 巡导办负责汇总并编制年度巡导工作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征求总部领导意见后,1周内发文并布置。

  总部领导或部门领导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建议巡导办临时确定重大巡导任务,及时纳入年度促进发展巡导工作计划。

  第八条 各机构申报的巡导,原则上不列入总部重大巡导项目,但参加年度综合评审。

  第九条 对于专业性强的重大巡导任务,可采取总部委托和元老院招标承接方式进行。统一发布,公开招标,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择优确定承接单位或承接人。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促进基层发展巡导活动,实行分类管理。重要巡导,由总裁直接组织协调;由元老院与项目负责人共同组织实施;各机构工作巡导,由巡导与负责人组织落实;联合巡导项目,根据实际内容确定。巡导办负责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主办中心和配合中心应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巡导组,明确负责人和组成人员。负责人必须按照布置计划组织实施,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巡导任务。

  第十二条 巡导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内容或组成部门、人员的,须经元老院主管领导同意后,再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巡导成果,一般以巡导报告及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形式体现,可以附属图表、图片、影印和音像制品等相关背景资料。

  第十四条 巡导的组织实施,原则上应于当年10月以前完成;成果汇报,应于当年12月以前完成。

  第十五条 对于涉及面广、难度较大或临时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主办中心(机构)应于期限届满前3周内提出延期巡导申请,并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完成巡导工作。

  第四章 评审与奖惩

  第十六条 爸妈在线成立巡导评审小组,由总部领导及相关中心(机构)负责人组成。

  第十七条 巡导成果,包括:巡导报告、整改建议或实施意见等应以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提交巡导办,由巡导办进行初步论证后,提交总部评审小组审议。

  第十八条 评审小组的评审依据是: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成果为接受巡导的机构或总部领导采纳;所提方案或建议付诸实践等。

  第十九条 爸妈在线对巡导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底对加盟中心(机构)工作的考核评优。

  第二十条 被评为一、二、三等和优秀奖的巡导项目,编入爸妈在线年度巡导成果集,并予以公开表扬和奖励。适时采取专题座谈会、刊载发表等形式对部分优秀成果进行推广。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一条 主动申请的各中心(机构)应及时向巡导办通报巡导进展情况。巡导办应对区域巡导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检查。

  第二十二条 巡导办每年对巡导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向总部促进发展巡导工作协调委作出书面汇报。

  第二十三条 巡导经费坚持“多方筹集、统筹安排、专项优先、内外结合、综合平衡”的原则。来源主要包括:爸妈在线总部拨款、专项经费、合作商赞助等。巡导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 巡导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宣传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稿费、评审和奖励等。

  第二十五条 巡导经费原则上分期拨付。第一季度拨付30%;提交中期成果后拨付30%;经评审合格后拨付30%。其余10%用于年度评审、奖励。

  第二十六条 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巡导项目或自行中止计划实施,或违反财务制度,停止拨付巡导经费,或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经费,违纪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中心申请开展的工作进展咨询与巡导活动,原则上不拨付专项经费。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总部促进发展巡导工作协调委同意,由元老院巡导办负责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爸妈在线巡导工作协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爸妈在线促进基层机构发展巡导工作协调领导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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