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自杀的社会心理干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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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爸妈在线心理网 作者:匿名 发布时间:2012-11-13 浏览:399 字体:【小】【中】【大】

      自杀,这一非常沉重的话题,是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们十分关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据近期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数字显示:中国目前是世界上自杀率高发国家,每年约有20万人口以自杀方式结束自己生命,即平均每3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自杀!尤其令人震惊的是,近年来青少年自杀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并且年龄呈明显的低龄化趋势!15岁—35岁人群死亡的第一位原因不是医学上束手无策的什么疑难病症,而是自杀。请看下列案例:


      《中国大学生》杂志2001年9期上刊有一则心理个案:“1996年3月,大三下学期刚开学第一天,22岁的他服药自杀了。他的遗书中这样写道:‘我的死跟任何人没有关系,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人没有选择生的权利,但是可以选择死。而我选择了它,选择了死亡……’他为什么选择死亡?没有人知道,人们只知道他是个优秀的学生、孝顺的儿子。”

      2001年高考前夕的6月,寒窗12年的高中毕业生们正紧张繁忙地备考,四川省某重点中学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投河自尽;无独有偶,1997年湖北省一名高考学生自认为高考失误,于成绩通知前一天在家服下一瓶安眠药再也没醒来;青海省西宁市一高三学生因第三次模拟考试成绩没有象前两次模拟考试那样名列前茅,即跳楼结束了年仅18岁的生命。

      据《羊城晚报》2001年5月9日载:“沈阳市一名13岁小学生,因错写‘夫、斗、庙、程’四个字,被老师罚写三千遍,小女孩在将每个字都写了满满三页之后,终于不堪重罚,于5月7日夜在家中服药自尽。”

      2001年4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成都市一名14岁少年乘车至距离家100多公里以外的另一座城市,将自己悬吊在游乐场高高的铁架上。人们发现后从他口袋里揣着的写有父母姓名及电话的条子通知其父母,父母心急火燎地赶到出事地点,悲痛欲绝。


      ……


      花样的年华,多彩的青春,年轻生命的自我终结,真令人痛惜不已!深入研究青少年学生自杀的原因及一般规律,有助于“对症下药”,遏制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那么,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自杀行为?迄今为止,自杀之谜尚未完全解开。但学术界对此有各种理论或假说予以解释。


      “自杀的潜在倾向”说,其典型代表是精神分析学派。认为每个人都有所谓“自杀潜势”,即死的本能,只是其强弱程度因人而异罢了。这种潜在倾向的强度在婴幼儿时候即已形成,其成因是家庭环境给个人造成的恐惧、忧虑,失意及爱憎。那些因各自的欠缺而自卑的人具有相当的自杀潜在倾向;反之,自杀潜在倾向较小。自杀尽管是自我毁弃,但仍是一种自我表现,是为寻求补过或解脱的唯一可行方式,因而是“超快乐原则”的最高形式。


      “自杀的遗传本源”假说。即由父母直接传递给子嗣的自我毁灭的倾向和特性,成为一种生理机制,处于半自发状态,使后代一旦处于相同情境时即做出与前辈相同的举动来。观察也似乎真的表明这种遗传的存在:自杀在某个家庭有规律地重复出现,甚至连自杀的方式都一样。有的家庭的自杀者喜欢上吊,有的家庭则喜欢窒息或跳崖。有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曾有一位G先生,死后留下七个孩子和200万元遗产,他的所有七个孩子都得到一份遗产,有的还使自己继承的遗产增了值。没有一个遭遇什么不幸,包括任何病痛折磨。可在40年中,所有七个孩子都先后自杀了。”另外,大家熟悉的作家海明威是死于自杀,其叔父和弟弟亦是自杀身亡。这些几代人都同时不断受到自杀冲动刺激的例子似乎证明了自杀确实具有一定的遗传性。


      “自杀的病源”原理。精神病学家兹尔布格通过对大量的住院病历的研究指出:“自杀可看作是精神病人的本性发展过程的反作用,它普遍地存在于各种精神病患者之中。”如临床上常见的躁狂型自杀(因幻觉或谵妄,病人自杀以逃避自己想象的危险和耻辱,或者服从来自上苍的密旨等);抑郁型自杀(极度沮丧和忧郁,欢乐对病人已失去任何吸引力,一门心思地唯求一死,自杀竟成了思维无法控制的本能需要);冲动型自杀(突然出现的一种病态冲动,找不出任何自杀动机或原因);神经衰弱亦有可能导致自杀(一个纷乱的外界刺激环境会令神经衰弱者衰弱的神经痛苦不堪,因而便可能成为其自杀念头产生的温床。)由此兹尔布格得出结论:“精神病学中不受自杀冲动影响的单一的精神病实例是不存在的。”

      “自杀与天象因素有一定联系”的推测。认为:气温气候对生物体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诱发自杀倾向的作用。原因是外在气温突然而剧烈的变化,会扰乱生物体的内分泌和自律神经系统的活动,如果此时不注意调节,就有可能出现一种谵妄症,从而产生自杀念头和行动。春季气候变化较大,每年春季自杀率有所上升;过高或过低的气温也可能诱发自杀发生。


      “自杀是社会模仿”的理论。持这一理论观点的是法国社会学家加布里尔?塔尔德。他认为:自杀有很强的传染性,这种传染性在天生易受他人影响、特别是受自杀意愿影响的人当中格外普通。有事例证实不同的自杀者总是相互模仿,甚至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曾经在德国一家医院的一个黑洞洞的过道里,有15个病人相继吊死在同一个挂钩上,拨掉挂沟后,自杀随之消失。”


      “自杀与社会现实有关”。持这一观点的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爱米尔?杜尔凯姆。杜尔凯姆用大量事实和统计数据说明:自杀不能用个人的形式加以解释,从自杀的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生活、宗教信仰、婚姻家庭、职业集团、经济活动)中,才能找到某个人自杀的根源和背景。根据诱发自杀的不同社会根源,杜尔凯姆将自杀分为三类:利己型、利他型、动乱型。按照他的解释,利己型自杀是个人与社会联系脱节,缺乏集体支持和温暖以至滋生孤独感、空虚感和生存的悲剧感而造成;利他型自杀是个人为某种信仰或团体竭尽忠诚而献出生命;动乱型自杀则是社会大动荡时期,个人感到社会适应不良甚至适应困难而产生极大恐慌、困惑时所致。


      以上关于自杀的理论、假说、推测,分别从不同角度或侧面研究自杀的根源,有的还有相当详实的资料、数据支持,可供我们研究青少年学生自杀问题借鉴和参考。笔者以为:导致个人自杀的原因,可能不是某单一因素的简单作用,而是诸种因素复杂形式的交互作用的结果。(神经、精神疾患者自杀除外。)某一因素是否起作用以及作用大小,取决于与之相关的其它因素处于何种状况或何种水平。有着天生脆弱易感的遗传素质者是否导致自杀,还取决于其后天生活环境中有无重大的挫折失败经历、持久的压力事件以及是否缺乏亲密的人际关系等等;反之,一个人若无此种脆弱易感或冲动暴烈的神经系统特征,即便再大的环境压力失败挫折也不易诱发自杀倾向。这是其一。其二,分析研究青少年自杀现象,必须将其放在他所生活的社会现实环境(学校生活、学业压力、社会经济文化背景、道德标准、价值观念以及家庭生活、家长教育方式等)中来考察。当然并不否认自杀学生的个人因素,心理特点、人格、特质、身体状况、神经系统类型以及他与同龄人不同的生活状况等。但即便是这些个人因素,也与其所处环境不无密切关系。――基于这种思想,才能反省我们的学校教育、检讨我们的家庭影响、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担当起对青少年自杀进行社会心理干预的社会责任。

      (一)个人心理因素:

      首先,从青少年这一群体身心发展特点上看,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个体身心发展的疾风暴雨、变化剧烈时期,心理发展尚未成熟,面临考试、升学、就业、交友、恋爱等诸多人生选择,各种心身矛盾和众多的心理欲求,使其经常体验到失望、痛苦、悲伤、悔恨、激愤等负性情绪和严重的挫折感、不满足感,而其心理又不成熟、情绪波动大、缺乏应对挫折的能力和技巧,因而是最易出现心理冲突和心理问题的“危机期”。自杀企图即是心理危机的一种突出表现。


      其次,从学生个体的人格特质来看,一部分青少年性格内向、孤僻,自我封闭不与人交往,或冲动、过激、偏执,神经质的人格特质;有的本身即是神经类型为弱型或强而不平衡型或过敏体质者,其耐受力较差,一个普通刺激就使其难以承受;有的内心有强烈的孤独感、痛苦感,这种体验长期积累达到一定极限时,一个偶然因素即可导致轻生念头产生。

      (二)外界环境因素

      1.学校学生生活的压力


      学校是青少年最为重要的一个生活环境,由于现行教育存在的种种弊端,这一最为重要的生活环境又是其最感到压力的外界环境。而“压力”与“焦虑”是一对孪生兄弟,学校学习生活的巨大压力使他们经常感到情绪焦虑、紧张恐惧、身心疲惫。美国布洛姆(Brown,D.T.)的研究认为:学校的压力源,一是学生与教师的关系;二是同学之间的关系;三是成绩与考试;四是来自于学校的批评与处罚。来自学校的任何一方压力源,当其不堪重负时,就极有可能以死来逃避,或抗争。(沈阳市13岁小女孩的自杀,难道不是老师的重罚直接引起的吗?)

      2.家庭影响


      家长的教育态度、教育方法失当,过分溺爱娇惯或斥责、苛求、打骂,或家长期望值过高,一旦高期望变成高失望,付出与收获的巨大反差常导致父母亲心理严重失衡,这些又必然在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明明暗暗的方式表露出来,都会使孩子感到家庭的巨大压力而处于紧张、焦虑、不安之中。


      有的青少年家庭环境较复杂,或某些家庭事件使得亲子关系不良,或亲人的突然死亡带来强烈刺激。由于其阅历浅,对问题的分析认识能力低,方法少,易陷入束手无策境地,倍感孤独无助,苦涩、迷茫,便轻率地选择了不归路。


      3.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直接地有时甚至是很严重地影响到学生的行为。


      一篇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显示:上海市小学教师群体的心理问题多多,100人中有48人有程度不同的心理危机(包括各种心身疾病、强迫性神经症、焦虑症、抑郁症,以及偏执、多疑、甚至幻听、幻视等精神症状),其中12人问题严重。对学生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不可否认的。


      例如:某重点中学一名优生一次考试成绩下降了5分,有着过度敏感焦虑特质的任课老师一次次说教使该学生情绪越来越紧张,每次考试都会出现出汗、手抖、肚子疼等考试恐怖症状,终于在又一次考试失误后,该学生自杀了。

     (三)神经和精神疾患

      不排除个别青少年学生的自杀直接源自神经或精神方面的疾患,此类疾病的独特作用如幻觉,谵妄或抑郁情绪长期积郁,自杀念头长期酝酿,无心体验也无法体验到生的美好,在旁人看来根本无法理解的情境下告别生命、走向死亡。(前例中的大三学生,从其背景资料来看,极有可能就是一例抑郁症患者,但长期未认识到自己有病而未能就医发生了悲剧。)

      青少年自杀原因,除以上共性外,不同年龄阶段还有差异:青年群体中,大学生的自杀率是未进大学者的两倍;且自杀者的智力与成绩平均高于一般学生。这可能与成败压力过大以及缺乏社交能力或者恋爱受挫、择业就业不顺等因素有关。 高中生多为考试的失败、高考落榜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未来前途命运的悲观绝望。初中、小学生主要是学习成绩、老师家长的责备惩罚或以家庭问题为基础的生活事件等原因。青少年学生自杀悲剧一旦发生,就无法挽回,不可弥补,留给亲人的是无尽悲伤,带给老师同学的是无限惋惜。此类不幸事件,给我们学校教育、家长、社会以强烈的警示!对青少年自杀进行积极的预防和强有力的社会心理干预,刻不容缓!


      (一)学校教育一定要端正教育思想,牢固树立素质教育观念,给学生提供一个有利于人格健康发展的学校社会环境。


      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完善和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现代教师要有21世纪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切实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1)减轻过重的学业负担,丰富学习生活,广泛开展适应学生年龄心理特点、需求的各种活动,变封闭式教育为开放教育,为学生创造能使自己身心潜能得到充分自由发展的空间;2)所有的教育方法、教育手段要符合教育学的原则;要用心理卫生的要求严格训练我们的教师,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尽量排除任何诱发、增强及扩大青少年自杀倾向的学校社会环境。3)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学校学生的必修课,训练学生应对学习生活中各种压力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指导建立可信赖的人际交往关系;教给学生自我情绪调节的方法,如系统放松法、焦虑转移法、情感渲泄法、自我暗示法等;将珍惜青春生命、憎恨自杀行为作为一个基本价值观念,根植学生头脑。


      (二)早期诊断与发现青少年学生自杀的苗头,早期危机介入。


      老师要强化自己的“心理辅导员”的角色意识,敏感地发现学生的异常反应。一是从学生的语言上诊断发现,如“活着真没意思”、“干脆死了算了”,或突然沉默,或词不达意等;二是从其行为变化来诊断、发现,如逃学旷课、突然不回家,或不与人往来,成天关在屋子里,或逐一还书、还钱等反常行为;三是从其身体征兆来诊断发现,如失眠、躁动不安、情绪低落、无食欲、极度疲乏、体重下降、生理功能紊乱、自律神经失调等。一旦发现有自杀苗头,应立即与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联系,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形成社会支持系统,进行重点心理援助,释放不良情绪,疏导心理死结。并及早调整其生活环境,尽量消除不利因素。自杀往往是个体感到孤独无助、极度悲观绝望时产生的过激行为,如果周围环境是温暖的、关心的、援助的,会使其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念和勇气;反之,缺乏心理援助的冷漠环境,孤独感绝望感不能排解,自杀念头有可能付诸实施。


      (三)重视对青少年学生中的神经和精神病患的确诊和积极治疗。

      学校心理咨询、辅导中发现有精神异常、身心异常症状的青少年学生,应配合家长及时请专业医院专业医生鉴别诊断,确诊后的抑郁症、忧虑症、分裂症、强迫症等神经和精神疾病,断不可不以为然,讳疾忌医,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积极进行医学、药物治疗,根治病根,方能避免自杀的发生。


      (四)优化家庭环境,让家庭成为孩子幸福健康成长的温馨港湾。


      “望子成龙”的父母是孩子产生压力的另一个重要压力源。家长要调整过高的期望值,因为只有综合自己孩子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兴趣爱好、特长等各种信息进行正确加工,提出切合实际的期望和要求,才能产生积极的期望效应。否则,除了增加孩子过重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别无他利,这是其一。其二,调整家庭气氛和亲者关系。家长要重视与孩子多沟通多交流,在沟通中遵循尊重、理解、宽容、信任、激励的原则,不仅可及时了解孩子成长中的烦恼,帮助、支持勇敢面对学生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而且有利于增强亲子关系,形成孩子正常心态和良好性格。(例2中的父母,如果多关心沟通,也不至于孩子将自己关在房间两天未出来都未引起重视,待事发后惊愕万分吧!)


      (五)开通生命热线电话,建立防止青少年自杀的心理疏通渠道。


      对有自杀倾向者的咨询干预策略可以控制和转移当事人自杀的爆发性、冲动性情绪。生命热线电话让其自杀之前有倾述内心苦痛的场所,又符合尊重个人隐私的特点。如:可要求当事人给自己亲人留遗嘱的方式,让其发泄不满和悲伤,同时使其从中感到有值得自己留恋的事物;可运用时间延缓的办法,建议当事人暂缓实施,使其自杀念头成为一过性的危机。还可运用“转移”的方法,建议自杀之前作一次娱乐、体育运动或外出旅游等,转移注意力、调节心境感受。实践证明,不少企图自杀者在拨打生命热线电话后,采纳了相关建议,不良情绪得以渲泄释放而改变了初衷。

      当前社会正值转型时期,经济和生活变化急剧,升学就业的激烈竞争,劳动工作的重新组合,以及价值观念的嬗变,各种生活事件都可能给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我们只能直面现实,帮助、引导青少年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乐于学习、完善自我,以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迎接知识经济的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