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的两面性

发布时间:2012-09-16 21:23:22    来源:网络   浏览:(1253)

孟子他老人家依然从他一贯的性善论观点出发,强调自律为善,诚信待人。“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离娄章句上)只要自己至诚待人,别人就会被感动,之所以出现别人不被感动的情况,就在于自己不够真诚。

  这无疑是对的。对于讲诚信的人,诚信待人是其本性的体现。“经德不回,非以干禄也。言语必信,非以正行也。”(尽心章句下)依固有的道德准则做事,不是为了高官厚禄;说真话,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品行端正,而是发自内心的真诚。

  就像孟子的得意门生乐正子那样,是一个诚信的人。孟子在回答一个姓浩生、名不害的人提问乐正子的品行时,称赞他是一个诚信的大好人。并进一步说,乐正子是介于好与信中间的人。他能做到这样,已经是难得可贵了。

  但现实中,并不都是乐正子这样讲诚信的人。

  对于诚信的人讲诚信是不错的,但对于不讲诚信的人讲诚信,会如何呢?

  晋商,是明清时第一大商帮,之所以能雄霸商场五百年,就在于以诚信为本,善于经营。晋商有一个极其重要的日期——标期。即以晋中的祁县、平遥、太谷运送货物到东口(张家口)和西口(归绥)之间往返所需的时间。由于货物都是通过镖局(亦称为标局)押运的,故而称为标期。标期是货款结算的日子,是银子说话的日子。一个商家的诚信如何,在标期都会表现出来。所以,标期是用银子兑现诚信。

  “该外的一文不少,外该的听其自便”,这是晋商普遍信奉的准则。该,即欠。欠人家的银子,到了该还的时候,一文不少地归还,不只了结了账,更重要的是用银子证明了自己的诚信。不只已经合作者,能够相信自己的诚信,更有那些尚未合作者,会以诚信中看到扩大合作的可能。所以,诚信是双赢,而不是单赢。

  而外该,即别人欠自己的银子,一般也不催不要,到了该还的时候,能够及时如数归还,当然是其诚信的体现,双方的合作关系仍可维持和发展;但若该还时还不了,那就不仅仅只是银子多少的问题,而是失去了诚信,那损失可就无法用银子来衡量了!以前有合作关系的,是失信的直接受害者,肯定不愿再继续合作了;现在尚未合作者,也不愿再重蹈受害者的覆辙,因而也不敢再与其做生意。而无人愿意与其做生意,对于一个商家,意味着什么呢?

  所以,“听其自便”,就等于自生自灭,谁愿意呢?

  晋商通过标期,把诚信制度化,大家共同遵守,成为集体的自觉行为。谁也不敢失信于人,除非他不想再做生意了。这样以来,人人都争做诚信者,为他人,更为自己。偶而出现那么个别的失信者,也被自然而然地淘汰出局了。

  惟有形成人人讲诚信的机制,诚信才能成为每个人“至诚”的自觉行为;惟有人人“思诚”这种机制才能够延续和完善。

  就像晋商那样,每个商家都坚持以诚信为本,整个晋商帮的诚信就是天下第一;若有一商家失信,那整个晋商的诚信都要受到影响,因而,大家信奉的诚信机制具有纠错功能。即使“偶然”或“突发”,也是不能允许的。纵有不惜以自家商号的命运为赌注,有意失信,那立即会被淘汰出局。即使会给整个商帮的诚信造成一定的伤害,那也及时地纯洁了商帮,维护了整体的诚信。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那些并不在少数的不讲诚信者,在普遍不讲诚信的环境中,如何能像晋商那样,建立起诚信机制呢?如何能让做假者有“至诚”呢?如何能让人人“思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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